项目名称:宁波永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金属厨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永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直江路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第一阶段总投资300万元,主要设备为:4台压铸机、4台配套熔化炉、3台振抛机、2台超声波清洗机、10台抛光机及若干机加工等配套设备设施。本项目产能:年产250万套金属厨具。企业年生产300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不新增食堂和宿舍。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熔化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油品挥发废气、抛光粉尘。焊接废气和油品会发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无组织排放;熔化废气和压铸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内部通过水循环进行除尘后通过1根 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熔化废气和压铸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的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熔化废气、压铸废气和抛光粉尘中的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标准,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50%经进一步处理达到回用水质后回用,5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南、西、北侧昼间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厂界东侧昼间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存放点,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槽渣、铝灰渣、废脱模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含浮游和滤渣)、化学用品废包装物、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及其它包装桶、废超滤膜等危险废物,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理。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8日~2026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永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蓉华
电话:1825802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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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项目名称:宁波申禾轴承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套球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申禾轴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霞村仙坛路50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640万元,主要设备为:1台网带式保护气氛淬火炉、1台网带式空气回火炉、1台氮化炉、13台成品清洗机、22台零件清洗剂及若干机加工等配套设备设施。本项目产能:年产9000万套球轴承。企业年生产300天,企业有食堂及宿舍,但食堂不开火,仅作为用餐场所。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清洗废气、热处理废气、磨床加工废气。清洗废气经二级油雾净化处理通过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热处理废气经二级油雾净化处理通过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磨床加工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 磨床加工废气、清洗废气和热处理废气的非甲烷总烃、甲醇和颗粒物(油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的标准;热处理废气中的颗粒物(油雾)有组织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表 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油雾)、甲醇、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氨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存放点,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磨削泥、废油、废清洗剂、废包装桶、油桶、废油泥油渣、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拖把、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理。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8日~2026年1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申禾轴承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均
电话:1590654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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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8日
项目名称:信恒英聚(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 万台智能饮水机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信恒英聚(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兴东一路19号6#、7#的厂房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主要设备为:30台注塑机,形成年产160万台智能饮水
机的生产能力。企业实施8小时白班制,年生产300天,不设食堂和宿舍。
(1)废气治理措施
企业注塑废气收集后15米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粉碎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采用的排放标准值见下表3-7。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具体见表3-8。臭气浓度和无组织排放的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 、总氮、总磷经余姚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 1 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置,废 包装袋、等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一 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 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5年9月30日~2025年11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信恒英聚(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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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
项目名称:浙江欣东煌轴承有限公司年产1.5亿套轴承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欣东煌轴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余姚市朗霞街道新新村(欣朗路207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50万元,主要设备为:2条网带式连续电加热处理炉流水线,形成年产1.5亿套轴承的生产能力。企业实施8小时白班制,年生产300天,不设食堂和宿舍。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渗碳废气、烘干废气、淬火废气、回火废气等。渗碳废气经淬火加热炉尾配套的点火烧嘴(燃烧装置)燃烧,保证将炉内多余甲醇、丙烷燃烧形成二氧化碳和水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淬火废气、回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水喷淋+湿式静电除油(TA001)处理后引至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废气、淬火废气、回火废气中的颗粒物(油雾)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调节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氨氮、CODCr、总氮、总磷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其余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存放点,残次品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丙烷气瓶厂家回收;废油渣、油水混合物、废淬火油桶、废原料桶、废甲醇桶、废油、喷淋废水、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污泥、废含油抹布、手套、拖把等危险废物,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1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欣东煌轴承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芸芸
电话:1770669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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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
项目名称:慈溪明邦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10万只纸盒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明邦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慈溪市长河镇宁丰村镇东路 399 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320万元,主要设备为:小森印刷机1台、水墨印刷机2台、半自动裱纸机1台、固德裱纸机1台等配套设备设施,形成慈溪明邦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510万只纸盒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1)废气治理措施
印刷废气,清洗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其中正丁醇、异丙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其中厂界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 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中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 终氨氮、CODCr 、总氮、总磷经慈溪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浙江省《城镇污水 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 1 限值,其余因子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含油墨抹布、废润版液、废原料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宁波诺威尔新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公示期限:2025年8月31日~2025年9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泰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晓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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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