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波永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金属厨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宁波永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直江路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第一阶段总投资300万元,主要设备为:4台压铸机、4台配套熔化炉、3台振抛机、2台超声波清洗机、10台抛光机及若干机加工等配套设备设施。本项目产能:年产250万套金属厨具。企业年生产300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不新增食堂和宿舍。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熔化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油品挥发废气、抛光粉尘。焊接废气和油品会发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无组织排放;熔化废气和压铸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内部通过水循环进行除尘后通过1根 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熔化废气和压铸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的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熔化废气、压铸废气和抛光粉尘中的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标准,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50%经进一步处理达到回用水质后回用,5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南、西、北侧昼间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厂界东侧昼间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存放点,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含油金属屑、槽渣、铝灰渣、废脱模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含浮游和滤渣)、化学用品废包装物、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及其它包装桶、废超滤膜等危险废物,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理。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8日~2026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永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蓉华
电话:1825802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