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波川原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万只圆锥轴承套圈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川原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塘创园12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主要设备为:项目设置1台抛丸机、1台液抛机、1条磷皂化线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若干机加工等配套设备,形成年产70万只圆锥轴承套圈的生产能力。项目年生产330天(6270h/a),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食宿。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和油品挥发废气。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自带除尘器(除尘布袋)处理后经22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品挥发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城市污水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管理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存放点,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陶瓷抛光丸、废抛光液、抛光沉渣、废磷化液、废皂化液、磷皂化沉渣、废液压油、废化学品桶、废油桶、污泥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理。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仓库,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公示期限: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puze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川原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艳
电话:13586646687